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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K-Pop Dance & Mini Music Video 拍攝體驗 四天團 KPOPD-04
K-Pop Dance & Mini Music Video 4dsya Tour KPOPD-04
旅行團編號: KPOPD-04-24041124
出發日期 / 回程日期 : 24-11-2024 / 27-11-2024 ( 4 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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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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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謂 團費 小童 嬰兒 出生日期 *
(小童/嬰兒 必填)
護照號碼 護照種類 到期日 不佔床 單人房 滑雪(Ski)
單板滑雪
課程
課程費 (HKD) 自備
機票
更改回
程機位
回程日期
選擇1
回程日期
選擇2
◄ 請橫向捲動 ►
凌晨機去晚機返。起飛及回程時間,
香港 / 仁川機場 00:35-06:30 <> 仁川機場 / 香港 22:55 / 01:45+1
韓亞航空公司 Asiana Airlines(OZ) / 大韓航空公司 Korea Air (KE) / 德威航空t'wayair (TW)
※ 起飛及回程時間,最終以航空公司決定


注 意 事 項
01. 報名需要繳付訂金每位$2,000,自備機票者減HK$1,000。
02. 團費餘款於出發前25個工作天前天內繳交。
03. 單身報名出發,必需補單人房附加費。
04. 如嘉賓單人報名或組合參團人數為單數(以佔房人數計算),如1 人、 3 人、 5 人等等,嘉賓必須補回單人房附加費, 團員不得籍故反對或退出。
05. 單人房附加費是指單人入住一間單人房間,而房間不設雙床或大床,一切將以酒店安排為準,敬請留意。
06. 以上團費均以報名時為準,如有任何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
07. 報名後發覺錯名,更新名字每次手續費HK$1,000,必須於報名後2個工作天內提出,只限錯名更正不能更改出發日期取消,更改回程 日期之客人不能改名。
08. 以上旅行團不設滑雪課程,如有須要本公司職員可代客安排,個別收費。
09. 滑雪教練是當日安排,未能預先確定,團員不得籍故退出。
10. 以上費用不包括綜合機場稅:香港機場及保安稅$175、香港機建設費HKD $90、燃油附加費$422、首爾機場稅$183、機票手續費$70、印花費稅0.15%及旅遊保障基金旅遊保障基金 $10 (合共: 成人每位HKD $950、小童每位 HKD $830)。
11.若特別情況下,因須轉換航班、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增加或個別情況,令至增加航空公司保險附加費和內陸、 回程機場稅及燃油附加 費,團員需補回差價。
12. 本社建議團友自行購買綜合旅遊保險。
13. 行程安排、機位、航班時間及航空公司於『旅客須知』公佈為準。以上產品不設出發前講座(茶會),不適用航空公司之飛行里數計劃。
14 .自備來回機票參團嘉賓注意適用於指定團隊及日子 ) : 如因行程調配關係,若第一晚入住酒店比較偏遠地方或因天氣、罷工、戰爭、怠工或安全情況影響而引致有關交通工具暫停服務,停航或其他事故,而必須調動 更改或取消部份行程,嘉賓不能藉詞要求退出或投訴。另外,如因以上原因非我司能力控制範圍之內而取消團隊出發,自備來回機票嘉賓需自行承擔任何額外費用和損失。
15. 如嘉賓在行程中確診、乘搭之航班受熔斷機制影響、被當地政府終止行程或強制隔離而被取消及延誤,由此產生之額外費用由嘉賓自行承擔。
16. 本公司服務費:香港領隊 + 導遊及司機HK$750.全程。
17 .以上服務費,包括 工作人員 、旅遊車司機服務費及旅行社相關人員服務費。嬰兒不設任何優惠。
18. 如人數不足10人或以上,本公司不會安排香港領隊隨團出發,而當地會安排導遊連司機為客人服務,五天服務費HK$750.全程 。
價格
標準 (二人一房) 團費 (成人) (HKD) : x 標準 (二人一房) 團費 (小童佔床) (HKD) : x
二人一房加床 團費 (成人) (HKD) : x 二人一房加床 團費 (小童佔床) (HKD) : x
三人一房 團費 (成人) (HKD) : x 三人一房 團費 (小童佔床) (HKD) : x
四人一房 團費 (成人) (HKD) : x 四人一房 團費 (小童佔床) (HKD) : x
四人一房(加一小童不佔床) 團費 (成人) (HKD) : x 四人一房(加一小童不佔床) 團費 (小童) (HKD) : x
五人一房 團費 (成人) (HKD) : x 五人一房 團費 (小童佔床) (HKD) : x
團費(小童不佔床) (HKD) : x
嬰兒 (HKD) : x
綜合機場稅(成人) (HKD) : x 綜合機場稅(小童) (HKD) : x
單人房附加費 (全程) (HKD) : x
單人房附加費 (首爾) (HKD) : x
更改回程機位收費 (HKD) : x
課程費 (HKD) :
早報團優惠 (HKD) : - x
舊客戶優惠 (HKD) : - x
自備機票扣減 (HKD) : - x
總額 (HKD) : (金額只供參考)
報團及付款手續
1.報名時需繳交訂金每位港幣二千元正。
*旺季訂金收費本社將作另行通知。
2. 付款方式包括:現金、易辦事、支票、。少於出
發前前提25日繳付任何費用,均不接受支票。恕不接受期票。
*支票抬頭請填上” 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 ”
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
Hang Seng Bank Account No: 295-156350-001
HSBC Account No: 817-857584-001
FPS HSBC ID : 103162814

3. 機場稅、保安稅、機場建設稅及離境稅等稅項附加費以航空公司最後公佈
為準,價格如有更改,將會另行通知,一切費用必須於出發前全數繳付。
4. 餘款須在出發前25日繳清。* 逾期未繳清費用者,本社得將訂位作廢,
所繳訂金例不發還,亦不得將訂金轉與他人或轉用於其他日期出發及其他旅行團。

旺季假期付款安排
1. 報名時需繳交訂金每位港幣三千元正。
2. 旺季如聖誕節及農曆新年等,均需提前出票及需提早安排交通、住宿及膳食等。
凡於旺季出發的旅行團,均不接受任何日期、旅行團種、姓名等更改及取消訂位。
如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所繳之一切費用概不予退還。旺季期間餘款須在出發日期前三十天繳清。

更改或取消(旺季)
1. 參團客人如因私人事故取消訂位或要求更改出發團隊、日期或更改姓名等,一律視作取消訂位論,
旺季期間出發之團行團,扣除所有費用,包括訂金、餘額及綜合機場稅
2. 於出發當日缺席(No-Show),均當作自動放棄論,一切所繳費用概不退還。
3. 如客人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必須以書面或親臨本社通知為準,電話通知恕不接受。
4. 客人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予任何團體活動(如膳食、觀光或住宿等)均當作自動放棄論,

所繳費用概不退還。改錯名之手續費
1. 報名後發覺錯名,更新名字每次手續費HK$1000,必須於報名後2個工作天內提出,
只限錯名更正不能更改出發日期及取消,更改回程日期之客人不能改名。
2. 必須收取客人之護照副本。
3. 凡於旺季出發的旅行團,均不接受任何、姓名等更改及取消訂位。如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
所繳之一切費用概不予退還。

簽證及證件須知
1. 持香港特區護照HKSAR的客人,入境韓國可停留九十天內無需簽証。証件所需有效期不少於半年有效期,
詳情請與駐港韓國領事館查詢。
2. 即使客人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,而於入境時被當值之移民局海關人員拒絕入境,
本社或其委託機構亦毋須負任何責任。所有額外安排之食宿、交通費用全部由其本人負責,
其餘下的行程亦將不會獲得任何補償,亦不得要求退款或改團。

單人或奇數報名客人注意事項
1. 單人參團的客人,客人必需補回單人房附加費。
2 如嘉賓單人報名或組合參團人數為單數(以佔房人數計算),如1 人、 3人、 5 人等等,嘉賓必須補回單人房,
團員不得籍故反對或退出。


備註
1. 旅行團航班資料:大韓航空(KE) / 韓亞航空(OZ) / 濟洲航空(7C) / 德威航空t'wayair (TW) / 易斯達航空(ZE)或其他直航仁川機場的航空公司,
所有航班依照航空公司最終分配為準,客人不得異議,如有更改,則以航空公司公佈為準。
2. 「香港旅遊業議會」(TIC)建議旅客於出發前購買合適的旅遊綜合保險

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
1. 遵照旅遊業議會指示,旅行團收據上蓋有團費0.15% TIC電子印花稅,乃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所保障。
「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」為參加旅行團外遊時因意外導致傷亡之團員,提供經濟援助。
詳情可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3151-7945查詢。若於付款時因機械故障而未能蓋印,請於出發前到本社補印。
2. 「旅遊業賠償基金」為客人因旅行社破產或挾款潛逃而未能如期隨團旅遊,可申請團費九成之特惠補償。
為確保以上權益,請客人保留已蓋有TIC電子印花之旅行團收據。
3. 本社建議隨團旅客將收據交予在港親友妥善保存,以作突發事故之意外或保險索償用途。


個人資枓收集聲明
1. 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收集或持有客人之個人資料將用以核對、
交換及/或披露予其他與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有關連之機構或人士有關行政編排、客戶服務、風險管理、
罪案調查等有關服務和活動之用途而毋須預先通知客人。直至客人向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作出書面指示為止。
根據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,客人亦有權按相關法例及規則向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之個人資料保管主任查閱及/或更正其本人之相關個人資料。
2. 閣下及授權代表之其他客人(如適用)確認清楚明白及同意接受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上述個人資料收集之目的及權利,
亦清楚明白閣下及授權代表之其他客人(如適用)於上述條款內之權利。
付款
信用咭種類 * : (暫不需要)
信用咭持有人 * : (暫不需要)
信用咭號碼 * : - - - (暫不需要)
信用咭有效日期 * : (暫不需要)
簽發銀行 (暫不需要)
金額 (HKD) :
未付金額 (HKD) : (金額只供參考)
請於 27-11-2024 前付款
茶會
地址 : 以上產品不設出發前講座(茶會)
日期 : 未定
時間 : 未定
緊急聯絡
*請填寫一至兩位,在出發期間留港的人仕
香港緊急聯絡人 :
與緊急聯絡人的關係 :
緊急聯絡電話 :
香港緊急聯絡人 2:
與緊急聯絡人的關係 2:
緊急聯絡電話 2:
*與緊急聯絡人的關係,可填寫「父子」,「母子」等等
備註
備註 :
*以上之稅款已包括本社所收服務費。
*若特別情況下,因須轉換航班、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增加或個別,令至增加航空公司保險附加費和內陸、回程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,團員需補回差價;如減少則獲退餘款。
*本人明白此報名表內之資料正確無誤,並同意接受行程表、旅遊細則。
*如遇疑問或查詢,請致電服務熱線: 2301-2313。
請檢查報名表格
請再次確認聯絡資料
姓名 :
電郵 :
電話1 :
電話2 :
團員資料 :
姓氏 名字 稱謂 護照號碼 護照種類 到期日
信用咭種類 :
信用咭持有人 :
信用咭號碼 :
信用咭安全碼 :
信用咭有效日期 :
請確認條款
報團及付款手續
1.報名時需繳交訂金每位港幣二千元正。
  *旺季訂金收費本社將作另行通知。
2. 付款方式包括:現金、易辦事、支票、。少於出
  發前三星期前提(21日)繳付任何費用,均不接受支票。恕不接受期票。
  *支票抬頭請填上” 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 ”
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
Hang Seng Bank Account No: 295-156350-001
HSBC Account No: 817-857584-001
FPS  HSBC ID : 103162814

3. 機場稅、保安稅、機場建設稅及離境稅等稅項附加費以航空公司最後公佈
   為準,價格如有更改,將會另行通知,一切費用必須於出發前全數繳付。
4. 餘款須在出發前三星期前提(21日)繳清。* 逾期未繳清費用者,本社得將訂位作廢,
   所繳訂金例不發還,亦不得將訂金轉與他人或轉用於其他日期出發及其他旅行團。

旺季假期付款安排
1. 報名時需繳交訂金每位港幣四千元正。
2. 旺季如聖誕節及農曆新年等,均需提前出票及需提早安排交通、住宿及膳食等。
   凡於旺季出發的旅行團,均不接受任何日期、旅行團種、姓名等更改及取消訂位。
   如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所繳之一切費用概不予退還。旺季期間餘款須在出發日期前三十天繳清。
	
 更改或取消
1. 參團客人如因私人事故取消訂位或要求更改出發團隊、日期或更改姓名等,一律視作取消訂位論,
   本社將以下列情況扣除手續費出發前:	
   21天	 所有訂金將被扣除 (工作天計)
   14 – 20天  所有費用之50%將被扣除
   8 – 13 天  所有費用之75%將被扣除
  7天  所有費用之100%將被扣除
  * 扣除手續費後之餘數將以劃線支票退予客人,客人須於三個月內到本社領取(由出發日起計);
  或可選擇保留餘數,並於一個月內(由出發日起計)參加本社的任何旅行團。

2. 於出發當日缺席(No-Show),均當作自動放棄論,一切所繳費用概不退還。
3. 如客人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必須以書面或親臨本社通知為準,電話通知恕不接受。
4. 客人如在旅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予任何團體活動(如膳食、觀光或住宿等)均當作自動放棄論,
   
所繳費用概不退還。改錯名之手續費
1. 報名後發覺錯名,更新名字每次手續費HK$500,必須於報名後10個工作天內提出,
   只限錯名更正不能更改出發日期及取消,更改回程日期之客人不能改名。
2. 必須收取客人之護照副本。
3. 凡於旺季出發的旅行團,均不接受任何、姓名等更改及取消訂位。如確實更改或取消訂位,
所繳之一切費用概不予退還。

簽證及證件須知
1. 持香港特區護照HKSAR的客人,入境韓國可停留九十天內無需簽証。証件所需有效期不少於半年有效期,
   詳情請與駐港韓國領事館查詢。
2.  即使客人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,而於入境時被當值之移民局海關人員拒絕入境,
   本社或其委託機構亦毋須負任何責任。所有額外安排之食宿、交通費用全部由其本人負責,
   其餘下的行程亦將不會獲得任何補償,亦不得要求退款或改團。
	
單人或奇數報名客人注意事項
1. 單人參團的客人,客人必需補回單人房附加費。
2  如嘉賓單人報名或組合參團人數為單數(以佔房人數計算),如1 人、 3人、 5 人等等,嘉賓必須補回單人房,
   團員不得籍故反對或退出。
	
	
備註
1. 旅行團航班資料:大韓航空(KE) / 韓亞航空(OZ) / 濟洲航空(7C) / 易斯達航空(ZE)或其他直航仁川機場的航空公司,
   所有航班依照航空公司最終分配為準,客人不得異議,如有更改,則以航空公司公佈為準。
2. 「香港旅遊業議會」(TIC)建議旅客於出發前購買合適的旅遊綜合保險
	
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
1. 遵照旅遊業議會指示,旅行團收據上蓋有團費0.15% TIC電子印花稅,乃受旅遊業賠償基金所保障。
   「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」為參加旅行團外遊時因意外導致傷亡之團員,提供經濟援助。
   詳情可致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3151-7945查詢。若於付款時因機械故障而未能蓋印,請於出發前到本社補印。
2. 「旅遊業賠償基金」為客人因旅行社破產或挾款潛逃而未能如期隨團旅遊,可申請團費九成之特惠補償。
   為確保以上權益,請客人保留已蓋有TIC電子印花之旅行團收據。
3. 本社建議隨團旅客將收據交予在港親友妥善保存,以作突發事故之意外或保險索償用途。
	
	
個人資枓收集聲明
1. 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收集或持有客人之個人資料將用以核對、
   交換及/或披露予其他與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有關連之機構或人士有關行政編排、客戶服務、風險管理、
   罪案調查等有關服務和活動之用途而毋須預先通知客人。直至客人向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作出書面指示為止。
   根據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,客人亦有權按相關法例及規則向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之個人資料保管主任查閱及/或更正其本人之相關個人資料。
2. 閣下及授權代表之其他客人(如適用)確認清楚明白及同意接受Korea Travel Service (HK) Co.上述個人資料收集之目的及權利,
   亦清楚明白閣下及授權代表之其他客人(如適用)於上述條款內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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